農業農村現代化是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鄉村振興的必由之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農業強國戰略部署,為推動中國農業現代化和鄉村振興提供了重要的指導方向。在這個過程中,有關部門必須堅持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三農”工作,大力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夯實農業現代化基礎,確保國家大廈的穩固[1]。只有不斷推動農業現代化,才能實現農業強國的目標,從而推動國家的全面發展和繁榮。因此,研究人員要深入理解并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戰略部署,不斷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為鄉村振興和國家強盛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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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視域下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之間的耦合關系
在鄉村振興的大背景下,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耦合關系顯得愈發重要。這種耦合關系不僅有助于推動農村的全面振興,也是實現城鄉融合發展的關鍵所在。
首先,農業現代化為新型城鎮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隨著農業科技的進步和農業產業結構的優化,農業現代化為鄉村帶來了更多的發展機遇。高效、綠色的農業生產方式不僅提高了農民收入,也為新型城鎮化提供了豐富的人力資源和物質保障。同時,農業現代化的推進也改善了農村的生產生活環境,為新型城鎮化的建設提供了更好的條件。
其次,新型城鎮化對農業現代化的拉動作用不容忽視。新型城鎮化通過推動城鄉要素的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的均衡配置,促進了城鄉之間的深度融合。城市的資本、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流動,為農業現代化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時,新型城鎮化帶來的市場需求和消費升級,也推動了農業產業鏈的延伸和農業附加值的提升。
最后,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為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耦合提供了有力支撐。鄉村振興戰略以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為目標,通過優化農村產業結構、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提升鄉村治理水平等措施,為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協調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在鄉村振興戰略的引領下,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將實現更加緊密的耦合,共同推動鄉村的全面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
農業現代化與城鎮化協調發展的耦合機理
耦合,作為一個科學概念,描述了兩個或多個實體之間相互依賴的量化程度[1]。在這一框架下,城鎮化轉變與農業現代化之間的交互關系被研究者們稱為“城鎮化-新農業”系統耦合。這種耦合關系不僅揭示了兩者之間的緊密聯系,還為研究人員理解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提供了重要視角。
針對耦合程度,研究者們進一步將其細分為正向耦合和負向耦合。正向耦合意味著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之間存在顯著的優勢互補作用,這種作用在產業結構優化、城鄉關系和諧以及人與自然關系的和諧共生等多個方面都有所體現[2]。然而,從當前的情況看,中國“城鎮化-新農業”的正向耦合程度仍然較低。
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之間缺乏有效的聯動機制。兩個子系統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沖突與矛盾,這些沖突與矛盾阻礙了它們的協調發展。例如,城鎮化進程中可能過度占用農業用地,導致農業資源的減少;而農業現代化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問題,也可能對城鎮化的可持續發展構成威脅。
因此,為了提升“城鎮化-新農業”的正向耦合程度,需要加強兩個子系統之間的聯動機制建設,促進它們之間的協調發展。這包括優化城鄉空間布局、推動產業融合發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措施。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雙贏發展,推動中國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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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耦合模型構建
依據耦合定義構建“城鎮化-新農業”模型,基于模型分析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交互強弱度及如何促進其進行正向耦合。解釋和分析“耦合度”和“耦合協調度”的概念,探討它們在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這一研究背景下的應用,對于清晰地了解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之間的耦合狀態有重要意義。
耦合度(Cou)是用于量化兩個子系統之間相互作用或相互依賴程度的指標[3]。它具體應用于衡量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這兩個子系統之間的交互程度。具體構建的函數如式(1)所示。
當耦合度Cou等于0時,意味著這兩個子系統之間沒有關聯或相互作用;而當Cou等于1時,則表示這兩個子系統之間的關聯度極高,存在著緊密的相互作用。
雖然耦合度能夠說明兩個子系統是否關聯,但它并不能反映這種關聯或耦合對系統整體性能或效果的影響。因此,需要引入耦合協調函數(Cor)來進一步評估這種耦合的效果。如式(2)所示。
耦合協調函數不僅考慮了子系統之間的交互程度,還考慮了它們各自的發展水平或性能,從而能夠更全面地反映兩個子系統在耦合狀態下的整體表現。Cor公式中,E代表兩個子系統的協調指數,而ɑ和σ是待定系數,它們分別代表城鎮化子系統和農業現代化子系統在整體協調中的權重。通過邏輯回歸測試,得到了ɑ=0.54和σ=0.46這兩個具體數值,這意味著在當前的研究背景下,城鎮化子系統對整體協調的貢獻略大于農業現代化子系統[4]。
通過參考相關資料,可以將耦合協調程度劃分為不同的連續區間,以便更直觀地理解和解釋兩個子系統之間的耦合狀態。例如,可以將耦合協調程度劃分為以下四個區間(見表1)。
通過對耦合協調程度的區間劃分,可以更清晰地了解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之間的耦合狀態,從而為政策制定和決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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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視域下的內蒙古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
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內蒙古的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特別是交通、通訊等條件的改善,為農村地區的發展提供了更好的外部環境。同時,城鎮化進程中的人口聚集也為農村地區提供了更廣闊的市場需求,推動了農業產業鏈的延伸和升級。
在鄉村振興視域下,內蒙古的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之間的耦合關系更加緊密。二者相互促進、相互依存,共同推動了內蒙古的經濟社會發展。為了實現這種耦合發展,內蒙古需要繼續加強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業科技創新、優化城鄉空間布局、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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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視域下內蒙古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耦合策略
在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系統中,基于正向耦合的機制分析發現,在鄉村振興視域下,為了實現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耦合發展,需要采取以下一系列措施。
5.1 優化城鄉空間布局、加強農村牧區基礎設施建設
在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過程中,需要注重城鄉空間布局的優化,特別是要加強對農村牧區的規劃和管理,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同時,加強農村牧區基礎設施建設對于提高農村牧區的生產生活條件和公共服務水平確實非常重要,有助于促進農村牧區人口向城市的轉移。
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也需要注意保護環境,避免過度開發對當地生態造成不可逆的破壞。此外,對于已經離開農村牧區的人,也需要為他們提供一定的支持,幫助他們適應城市生活。
5.2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推動農業現代化、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的重要途徑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農業現代化的產物和時代的需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常具備更強的市場意識和技術實力,能夠更好地引進和采用先進的農業技術和設備,從而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更注重產品的品質和安全,能夠通過科學的管理和投入品控制,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同時,還需要加強監管,確保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法經營、誠信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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